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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师注册、变更、延续审批
2017-02-16  发布者:36365com

 

【办理依据】

1、《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第四条

2、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审批条件】

1、《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2、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两张;

3、《医师资格证书》;

4、注册主管部门制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

5、申请人身份证明;

6、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拟聘用证明。

(所有材料一律用A4纸打印、复印,按顺序装订,并加公章或签字)

 

 

【办事要件】

申报材料:

一、医师执业注册:

1、《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2、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两张;

3、《医师资格证书》;

4、注册主管部门制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

5、申请人身份证明;

6、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拟聘用证明。

(所有材料一律用A4纸打印、复印,按顺序装订,并加公章或签字)

二、医师变更注册:

执业医师申请变更执业范围,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医师变更执业范围申请表;

(二)《医师资格证书》;

(三)《医师执业证书》;

(四)与拟变更的执业范围相应的高一层次毕业生学历或者培训考核合格证明;

(五)聘用单位同意变更执业范围的证明;

(六)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所有材料一律用A4纸打印、复印,按顺序装订,并加公章或签字)

 

【办事流程】

1、窗口工作人员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当申请材料不齐全不能受理时,一

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补充材料通知书》;申请材料存在可以

当场更正错误的,告知和指导申请人当场更正。

2、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窗口工作人员按中心办件系统数据库和电子台账要求的内容,将有关受理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地录入微机,并向申请人出具加盖审批专用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受理承诺单。

3、窗口工作人员对事项进行办理:⑴窗口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核,签署审核意见主管领导签字审批。

4、到市卫生局领证。

 

 

【是否收费】否

 

【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0415-2312967

 

【办事单位】丹东市振兴区公共行政服务大厅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日)

 

【地址】丹东市振兴区锦山大街324号

 

【邮编】11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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