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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借鉴推广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 首批改革创新经验的通知》文件解读
2018-06-26  发布者:36365com

    一、文件出台背景

  建立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辽宁自贸试验区)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辽宁自贸试验区自2017年4月挂牌运营一年以来,坚持以制度创新为核心,勇于探索,在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提高投资贸易便利化水平、推进金融开放改革、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扩大东北亚开放合作等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形成了一批制度创新性强、市场主体反映好的经验做法。

  经商务部研究院、东北财经大学自贸研究院、毕马威公司等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省国资委、省工商局、人民银行沈阳分行、大连海关、沈阳海关等省(中)直部门认定,形成了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首批省内借鉴推广改革创新经验。

  二、改革创新经验主要内容

  在全省借鉴推广的25项改革创新经验,其中沈阳片区7个、大连片区12个、营口片区6个,涉及政府职能转变、投资贸易便利化、金融创新、国资国企改革、促进老工业基地转型升级和扩大东北亚开放合作等领域。

  (一)政府职能转变领域(7项):行政服务单一窗口、建设项目“一站式”审批改革、“一企一照、双码识别”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十位一体、多点集成”系统化大综合执法、企业税务简单注销程序、服务贸易在线退税服务、“二维码扫码缴税”自助服务模式等制度创新经验,内容翔实,实操性、参考性强,具有在省内借鉴推广价值。

  (二)投资贸易便利化领域(10项):口岸监管单位协同建设“三互”大通关格局、海关归类智能导航、大连国税局出口退税综合服务平台等3个创新经验,均属全国首创案例;“集报集缴”改革试点、取消异地加工贸易备案审核改革、创新出入境生物材料风险管理方式、检验检疫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集成体系、“无人机+检验检疫”工作新模式、进出口货物通关“英特尔模式”、原产地证签证检企“零见面”等创新经验,创新性强、市场主体反映好,具有借鉴推广价值。

  (三)金融创新经验(2项):自贸金融在线服务平台、“一窗受理”开户+信用代码证+外汇名录登记业务创新2个创新经验。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辽宁自贸试验区新注册登记企业办理“经济身份证”由原来的3个工作日缩减为当日办结,大大减少了企业等待时间,具有借鉴推广价值。

  (四)国资国企改革领域(3项):实施市场化债转股推动国有企业改革案例属全国首创;两级市场化运管体系实现国有企业“瘦身健体”、数字化流程再造倒逼国企体制机制转型等创新经验,有做法、有创新点、有实施成效,具有一定的借鉴推广价值。

  (五)促进老工业基地转型升级和扩大东北亚区域开放领域(3项):检验检疫支持装备制造业“全流程”集成式管理服务模式创新、国际服务外包保税监管模式、进境粮食检疫全流程监管等制度创新经验,具有在省内借鉴推广的价值。

  三、政策落地的保障机制

  一是加强组织实施。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因地制宜,将借鉴推广相关制度创新改革措施列为本地区、本部门的重点工作,建立健全领导机制,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监管水平,有效防控风险,确保改革试点经验生根落地,产生实效。

  二是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多种渠道宣传解读相关政策,使各类市场主体知悉政策内涵,引导其用足用好相关政策。

  三是加强督促检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借鉴推广工作督促检查。省自贸办要牵头做好借鉴推广工作的评估检查,积极协调解决相关改革创新经验在借鉴推广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文件链接: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借鉴推广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首批改革创新经验的通知辽政发〔2018〕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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