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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物流降本增效 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2017-12-05  发布者:36365com
          

  一、文件出台的背景

  物流业贯穿一二三产业,衔接生产与消费,涉及领域广、发展潜力大、带动作用强。推动物流降本增效对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区域协调发展、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提升国民经济整体运行效率具有重要意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决策部署,为进一步推进物流降本增效,着力营造物流业良好发展环境,提升物流业发展水平,促进实体经济健康发展,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物流降本增效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73号)文件精神,制定出台《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物流降本增效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

  二、文件的主要内容

  主要包括5个方面,25项措施。其中,第一、第二方面聚焦“降本”,包括降低制度性成本和经营性成本。第三、第四方面聚焦“增效”,包括夯实增效基础和提升运营效率。第五方面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力图以点带面促进物流降本增效工作。具体内容包括: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降低物流业制度性成本。其中包括优化道路运输通行和停靠管理,规范公路货运执法行为,完善道路货运证照考核和车辆检验检测制度,精简快递企业分支机构和末端网点备案手续,深化货运通关改革,建立健全物流行业信用体系,加强物流数据开放共享等7项措施。着力解决长期困扰物流企业的“乱收费、乱罚款”、运输审批名目多且程序繁琐、城市通行限制多、通关时间长、“劣币驱逐良币(不守信)”等问题。

  (二)减轻税费负担,降低物流业经营性成本。其中包括完善物流领域相关税收政策,调整公路通行收费标准,降低港口铁路收费标准等3项措施。着力解决异地代开增值税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发票等影响运输企业进项税抵扣的问题,明确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半征收,落实对ETC货运车辆赠送行驶里程的优惠,严格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改革港口拖轮计费方式,铁路部门停止收取8项杂费,合并3项杂费,取消和下调对铁路专用线、专用铁路的相关收费。上述举措可以有效降低物流企业的运营成本。

  (三)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夯实物流业增效基础。其中包括大力扶持全省物流枢纽建设,加强重要节点集疏运设施建设,逐步完善全省城乡物流网络节点,加强对物流项目的规划和用地支持等4项措施。提出加大全省综合性物流枢纽建设,支持沈阳、大连市成为国家级物流枢纽,支持丹东、锦州、营口市成为全国二级物流园区布局城市。积极争取国家专项资金和通过PPP等模式投资建设联通物流枢纽场站的公路、铁路支线等集疏运交通基础设施。在城区分级分类设置物流节点和设施,在农村逐步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节点基础设施网络。通过快递服务向下延伸形成打通农村电子商务市场“最后一公里”和农产品进城“最初一公里”有效载体。

  (四)鼓励模式创新和标准应用,提高物流业运营效率。其中包括推进物流活动信息化、仓储智能化、装载单元化、车辆标准化和推广应用高效便捷物流新模式等5项措施。提出加强物流信息数据互联共享,大力发展“互联网+”物流,开展智能化仓储试点示范,推广标准托盘和包装基础模数的应用和循环共用,逐渐淘汰不合格运输车辆等。

  (五)突破物流业降本增效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其中包括大力发展铁路物流,鼓励发展多式联运、甩挂运输,推动电商物流多元化协同发展,推动物流业与制造业联动发展,拓展物流企业融资渠道,推进物流领域相关试点等6项措施。重点是依托全省2个一级、7个二级和29个三级铁路物流基地,加强铁路专用线建设,鼓励既有专用线共享共用,解决铁路运输“最后一公里”问题。抓好大连和营口国家集装箱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和交通运输部甩挂运输试点项目。加大与国内外知名电商企业战略合作,推广“互联网+电商产业园+物流园”融合发展新模式。加强物流核心技术和装备的研发和产业化。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和第四方(供应链一体化服务)物流。支持物流企业综合运用多种融资方式,鼓励设立专项投资基金和提供供应链金融产品和融资服务方案。支持沈阳市建设国家物流中心城市,支持大连市成为国家物流降本增效综合改革试点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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