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政办发〔2018〕64号
振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脱贫质量“回头看”完善贫困人口
精准识别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涉农镇(街)、区直相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确保脱贫质量,坚决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根据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统一部署,经区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区开展脱贫质量“回头看”、完善贫困人口精准识别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开展脱贫质量“回头看”,完善贫困人口精准识别工作是我区开展脱贫攻坚作风建设的重要举措,更是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要坚持时间服从质量,科学确定脱贫时间,不搞层层加码,要真扶贫、扶真贫、真脱贫”要求,保证扶贫对象精准,决不让一个贫困群众掉队。通过“回头看”,切实把提高脱贫质量放在首位,更加注重脱贫质量转变,确保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
二、工作任务
(一)工作对象
对全区的农村人口进行全面排查,对符合建档立卡条件贫困人口应纳尽纳。
(二)工作步骤和时限
1.制定实施方案并组织开展培训工作。此项工作于5月8日前完成。
2.涉农镇街、村开展宣传工作。此项工作于5月13日前完成。
3.涉农镇街、村组织实施。工作此项工作6月18日前完成。
4.上报相关数据。各涉农镇街以文件上报。此项工作6月23日前完成。
(三)工作程序
1.依据
开展排查识别按照《关于印发〈丹东市贫困人口动态调整工作方案〉的通知》(丹脱贫发〔2017〕9号)要求执行。
2.程序
对排查出的贫困人口要按照农户申请、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评议通过,进行“两公示一比对一公告”,经区进行审批后,在系统中录入。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落实
区政府成立贫困人口精准识别领导小组,由区扶贫办、区审计局、区财政局、区编办、区城建局、区地税局、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农经局、区人社局、区教育局、区卫计局、区民政局、区残联、区档案局、区统计局等部门任成员单位,共同参与贫困人口精准识别工作,办公室设在区农经局。
区贫困人口精准识别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贫困人口精准识别工作;制定区级工作方案;指导涉农镇街开展工作;确定新识别贫困户的帮扶措施及结对帮扶责任人;开展区级数据比对筛查工作;对全区贫困人口精准识别工作结果及贫困人口规模变化情况负总责。
涉农镇街及村负责具体落实贫困人口精准识别工作;组织宣传发动、确定初选对象及村级民主评议;公示、上报初选结果;开展数据比对筛查结果核实工作;进村入户调查及信息采集;将信息录入信息系统。
各涉农镇街严格按照识别标准和程序开展工作,确保贫困人口识别更加精准,各环节要留存图片和影像资料,并做好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工作。
(二)坚持实事求是,科学把握标准
按照“六个精准”要求(扶贫对象精准、措施到户要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因村派人(第一书记)精准、脱贫成效精准),坚持实事求是原则,确保排查工作覆盖到全部农村人口,要把真正的贫困人口纳入建档立卡,绝不允许划定重点行政村。按照党中央确定的脱贫目标和要求,保证现行标准下的脱贫质量,突出解决好“两不愁三保障”,既不能降低标准、影响质量,也不要提高标准,吊高胃口。
(三)选派干部参与,加强培训宣传
要充分发挥村两委、选派干部的作用,调动选派干部积极参与工作的每个环节。要切实加大培训和宣传力度,培训宣传延伸到村组,做到文件内容传达到位、工作内容培训到位,政策文件宣传到位。
(四)强化督导检查,确保排查质量
加强督导检查,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坚决杜绝在排查工作中发生弄虚作假、优亲厚友现象。对“三保障”未实现的、饮水安全未解决的、把预期收入算成当年实际收入的、搞“算账式”脱贫的现象坚决予以纠正,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任务。
附件:1.新识别贫困人口统计表
2.新识别贫困人口数据明细报表
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