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市直各委办局,有关单位:
根据辽宁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7年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辽公节组办〔2017〕3号),今年6月11日至17日为全国节能宣传周,6月13日为全国低碳日。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今年节能宣传周主题是“节能有我,绿色共享”。
二、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期间,各县(市)区、市直机关要紧紧围绕主题,积极发挥公共机构在节约能源资源中的重要作用,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和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组织开展节约能源资源,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活动。认真组织报告会、展览会、推介会、现场会等形式的宣传,通过开展节能知识竞赛、科普展、主题讲座、作品征集活动,举办新能源汽车推广、能源紧缺体验、绿色低碳出行、废旧商品回收、抵制过度包装等主题宣传活动,加大低碳和生态文明宣传力度,普及能源资源节约和资源循环利用知识。
三、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会同在关部门组织以下宣传活动:
1.举办节能宣传周启动仪式。6月13日17点,市发改委牵头在元宝山公园举行节能宣传周启动仪式,市直机关和市内各区要派人参加,按照职责分工完成好任务。
2.举办公共机构节能常识宣传展。制作20块节能常识展板,在市民服务中心办公楼、市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办公楼一楼前厅展出。展出后,有需要的市直机关可联系借用。
3.组织国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观摩活动。各县(市)区、市直机关组织相关单位特别是今年有创建任务的单位赴第一批、第二批示范单位进行观摩,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观摩结束后,今年有创建示范单位任务的单位要按照往年的要求,迅速完善验收材料,做好省市实地审核的准备工作。
各县(市)区、市直机关节能宣传周活动组织情况(电子版)请于6月22日前报市节能办。
丹东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