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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小龙虾的消费提示
2018-06-15  发布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当前正值小龙虾的消费旺季,提示消费者食用小龙虾时注意:

一、消费者应在具备合法经营资质的农贸市场、超市等地购买小龙虾,并索要发票或收据,不要购买和食用来源不明的小龙虾。

二、烹饪前清洗干净,烹饪过程要烧熟煮透;不要加工死亡、感官异常或不新鲜的小龙虾。

三、消费者在餐馆就餐时,要选择持有食品经营或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餐馆并索要发票或收据。

四、如果进食小龙虾后出现全身或局部肌肉酸痛等症状,应及时就医,并主动告诉医生相关情况。


来源:中国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

原文地址:https://mp.weixin.qq.com/s/0LxODD-uhxar_qC5Rt2MYg

本站发布时间:2018-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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