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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园办事处计生办工作流程
2018-01-03  发布者:花园办事处

(一)生育通知单办理

根据《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工作流程:

1、一孩、二孩生育通知单:在办事处办理;

2、多孩生育通知单:在办事处办理,需区卫计局审批。

(二)无业人员独生子女费登记

根据《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工作流程:

1、双无业人员独生子女费:在社区登记;

2、退休无业人员独生子女费:在社区登记,经办事处初审、区卫计局审批。

(三)城镇独生子女家庭伤残死亡家庭特扶申请

根据《辽宁省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

工作流程:在社区登记,经办事处初审、区卫计局审批

(四)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扶申请

根据《辽宁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

工作流程:在村委会登记,经办事处初审、区卫计局审批。

(五)关停企业独生子女退补费登记

根据《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工作流程:

1、中央、省直属关停企业独生子女退补费:在社区登记,经办事处初审、区卫计局审批;

2、区属关停企业独生子女退补费:在办事处登记,区退补办审批。

(六)计划生育家庭信访维稳工作

根据《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工作流程:

在重大节日期间,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稳定工作。

(七)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

根据《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工作流程:

在社区申请,在办事处办理。

(八)计划生育协会家庭困难救助工作

根据《计划生育协会制度》工作流程:

1、协会家庭紧急求助:在社区登记,经区计生协初审,市计生协审核;

2、年底协会家庭困难救助。

(九)计划生育健康检查工作

根据《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工作流程:

1、育龄妇女体检:由社区上报,每年两次体检;

2、计划生育家庭免费孕前优生优育检查:针对一方为农业户口或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家庭孕前健康检查,在办事处登记,在市孕检中心检查。

(十)计划生育政策外终止中期以上妊娠证明

根据《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工作流程:

在办事处申请。

(十一)病残儿鉴定申请

根据《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工作流程:

在办事处申请,在市卫计委审批。

(十二)计划生育药具工作

根据《计划生育药具工作管理办法》工作流程:

为驻街单位、社区居民免费发放药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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