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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兴区人社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报告
2017-12-29  发布者:区人社局

振兴区人社局认真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便民、利民为民的原则,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和《丹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编制发布等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单位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而成。报告中的数据统计时限自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现将我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工作情况:
  (一)强化工作职能,健全组织机构。为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振兴区人社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及局属各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要求,认真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全省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等文件相关要求,对局机关和局属行政办公大厅的窗口提出更为便民、利民的办公设施和制度,使信息公开工作的内容更符合实际、更贴近于民。在工作作风方面,进一步完善了《振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纪律管理办法》、《工作责任追究制》、《农民工投诉举报接待制》等相关制度;规范行业标准,采取系列措施,将软环境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树立良好的服务形象。今年结合市局的要求,对全局工作人员制定了工装,要求全局人员统一着装,并佩戴实名工号牌上岗,以方便广大群众对全局工作人员的服务监督;在公共服务区设置工作摄像头,并与分管领导联网,进一步监督工作人员纪律作风和工作效能,保证服务群众规范到位;在窗口工作台前设立志愿岗和公共文明引导员,以帮助服务特殊群体;从利民提高服务质量出发,适时在大厅安置了叫号机服务设施的配备;从群众利益和办事方便角度出发,进一步规范窗口工作的各项流程,将各个窗口的具体工作职能,具体工作流程进一步精化、细化、规范化;从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出发,进一步加强了劳动监察工作力度,受理投诉举报案件结案率达到100%;高度重视对民心网诉求案件的管理和承办,做到第一时间主管领导阅处,分管领导亲自督办,第一时间解决诉求人提出的各项问题。

(二)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制度落实。根据《条例》,及公开工作的要求,我们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推动全区劳动就业和创业工作,全面落实就业援助政策。加大民心网的诉求案件解决力度,今年共办理民心网诉求和互动平台件25件,24件均得到及时有效解决和处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017年,人社局通过公文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3条。
5月13日,在全区第十个“政务公开日”里,振兴区人社局以“推进政务公开,保障改善民生”为主题,以涉及民生的政策解读为重点内容。组织劳动就业、劳动监察、医保中心、创业办、就业办等业务部门在区政府开展了为民咨询答疑的政务公开宣传活动。活动现场,振兴区人社局主要领导和工作人员现场办公,耐心向现场群众宣传、解答政务公开的内容和提出的政策咨询问题,现场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宣传册及农民工维权手册等宣传材料并现场与群众交流互动,向群众宣传农民工维权听取并解答群众提出的各类意见、建议。在活动中,振兴区人社局共接待群众30余人,发放各类宣传材料50余份。

三.开展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区依法行政文件精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做到重大行政决策遵循全局工作人员参与、合法性审查和集体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严格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各类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不得违法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义务,并经法制机构进行合法审查,由局领导集体讨论决定。

(二)不断完善行政管理体制,推行政务公开。继续完善我局管理工作,实现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转变。继续加大政务公开力度。重点创新政务公开方式、方法,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完善政务公开载体建设。

(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效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辽宁省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规定》的要求,行政执法作出以下行政处罚时为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及时向区政府备案:

1、作出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的自作出重大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区政府法制办报送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报告,并附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回证、相关证据清单、现场(询问)笔录、听证告知书、行政处罚先行告知书、集体讨论笔录等复印件。

2、强化行政监督和问责,规范行政权力运行。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和司法机关依法实施的监督。高度重视和发挥群众监督、新闻舆论监督以及网络监督的作用。

3、加大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权力运行监管力度。加强工程建设领域执法监察工作,严厉查处违法违规案件。

4、加强学习培训和宣传,提高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一是完善行政执法人员学法培训制度。行政执法人员要定期参加省人社厅及市政府法制办组织的行政执法业务能力培训及考试,测试成绩作为业务考核、任职晋级的重要依据;未经培训或者培训考试不合格的,不得从事行政执法工作。二是广泛开展行政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采取各种有效形式,深入开展行政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大力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行政法律、法规,切实增强公民依法维护权利、自觉履行义务的意识。 

  四、依申请公开工作详细情况。
  2017年度我局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诉求。
  五、举报、复议、诉讼情况。
  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等情况。
  六、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7年,我局区级人大、政协主办件共3件,主要涉及:车军代表、王仁宇代表《关于振兴区未来经济发展的思考的建议》,陈欣委员,提出的《关于关心打工群体生活学习的建议》,代表委员对于提案的答复均表示满意。

 

 

 

 

                         振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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