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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兴区经信局2017年政务信息公开
2018-01-03  发布者:区经信局

2017年以来,在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丹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丹政办〔2017〕20号)和《振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振兴区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振政办发〔2017〕66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现将振兴区经信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政务信息公开总体情况

自政务公开工作明确由我局负责以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特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的日常工作,抓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为方便收集资料、满足工作需要,我局将政务公开办公地点设在办公室,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在2016年,我局对应当让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按照规定的程序,做到及时、主动地公开,根据我局实际情况,确立了以下公开内容: 1.国有企业的各项情况2.国家、省、市对工业企业的政策信息3.局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情况

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要求,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切实将政府网站建设成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为社会公众查询政府信息提供相关服务和方便,进一步为公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了便利。

  1. 推行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情况。

    已将2017年区属国有企业的改革情况公布在振兴区网站。

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根据区政府要求,按时公开了财政预决算以及国有企业相关信息,增强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为政府信息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五、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今年以来,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与上级的要求和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针对整改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我局将积极采取改进措施,以切实有效的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存在的问题

1、信息公开时间节点把握不准。部分信息公开不及时,未能全部按照时间节点公开。

2、安全保密工作把握不准。由于部分信息,特别是一些文件的复杂性,政务公开和安全保密的平衡点难以把握。

3、监督方面力度不足。我局在政务信息公开方面,监督机制不够完善、监督力度不足是目前存在的比较明显的问题。

  1. 信息公开不健全。

整改措施

1、继续充实公开内容。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热点信息的梳理。

2、更好地把握政务公开和安全保密的平衡点。

3、继续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在目前信息公开工作基础上,不断总结经验,逐步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发布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做到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信息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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