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农委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元旦和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辽农办质发〔2017〕520号精神,我局对两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进行全面部署。要求各涉农镇(街)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工作的严峻形势,认真贯彻落实《通知》要求,切实做实做细各项工作,确保节日期间不发生任何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和重大社会舆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