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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力打造标准化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2017-04-03  发布者:区人社局

振兴区作为全市经济、文化中心区,辖区企业多,从业人员达10.9万余人。近几年,由于社会经济转型、企业经营不景气等诸多原因,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因工资、社保、工伤等产生的争议纠纷日益增多,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接待群众来访、受理案件数量也呈现逐年上升趋势,办案数量居全市榜首,平均每年受理案件200余件,接待来访群众近千人。

振兴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原办公条件薄弱,设施不规范,办公办案都在市社保大厦二楼服务大厅,庭审案件只能在会议室开庭,落后的办公办案条件已经远远不能满足于上级要求和当前工作需求,严重影响和减弱了仲裁的社会公信力。加强劳动仲裁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争议处理效能势在必行。

今年年初,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建设的有关要求,在区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区政府二号楼腾出235平米的场地用于标准化仲裁院的建设,加上原服务大厅办公场地,新建仲裁院总面积可达350平米。目前已经开工,预计4月底完工,5月份正式启用。

新建的仲裁院包括办公室、立案庭、仲裁庭、调解室、合议庭及档案室等办公办案场所,实现了办公和办案分离,避免了对人社局正常行政办公的干扰。仲裁庭内设有首席仲裁员、仲裁员、书记员、申请人、被申请人、代理人等席位,另有可容纳20人的旁听席,墙上悬挂庄严肃穆的仲裁徽标,配备专用桌椅、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监控设施、证据演示系统等设施,为方便当事人参加调解仲裁活动提供良好的环境。仲裁院工作人员日常办公将着正装,佩带胸微;庭审时则统一着专业仲裁服,以树立仲裁员良好的社会形象,努力提高仲裁社会服务能力和水平,为全力打造“辽宁省示范仲裁院”奠定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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