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振兴区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 整改任务26(1-26)整改结果公示
2018-03-30 发布者:36365com
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
问题编号26(1-26):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始终把环境保护放在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战略位置,立足全局,统筹兼顾,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以实际行动落实党上级党委、政府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各镇街、各部门环境保护意识显著增强,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深入人心,生态文明理念在发展实践中得到认真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不断加强。
二、整改目标
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融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和全过程,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环境保护意识进一步增强,环境保护考核机制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责任进一步压实,推动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三、整改结果
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已融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和全过程,全区上下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环境保护意识进一步增强,环境保护考核机制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责任进一步压实,中央、省、市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督察问题已经得到全面整改,达到整改目标,各项整改措施均已落实,具备销号条件。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36365com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18年3月30日至2018年4月8日
受理部门: 36365com
联系电话: 6163637
邮寄地址: 丹东市振兴区九纬路83号
振兴区人民政府
2018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