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振兴区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 整改任务203(19-6)整改结果公示
2018-03-30 发布者:36365com
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
问题编号203(19-6):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重视不够。督察发现,辽宁省一些地方和部门对群众环境权益重视不够,在解决群众环境诉求方面不愿作为,敷衍搪塞,导致一些群众身边的环境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
二、整改目标
高度重视群众环境权益,及时解决群众环境诉求。
三、整改结果
全区上下均已形成高度重视群众环境权益氛围,及时解决群众环境诉求。督察问题已经得到全面整改,达到整改目标,各项整改措施均已落实,具备销号条件。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36365com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18年3月30日至2018年4月8日
受理部门: 36365com
联系电话: 6163637
邮寄地址: 丹东市振兴区九纬路83号
振兴区人民政府
2018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