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振兴区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 整改任务60(2-26)整改结果公示
2018-03-30 发布者:36365com
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
问题编号60(2-26):区委、区政府对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认识不断提高,但由于种种原因,在生态环境保护实际工作上投入精力有限,统筹协调不够,抓工作落实的力度不大。
二、整改目标
全区各级领导干部正确认识和妥善处理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切实做到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
三、整改结果
全区各级领导干部均能正确认识和妥善处理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切实做到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督察问题已经得到全面整改,达到整改目标,各项整改措施均已落实,具备销号条件。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36365com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18年3月30日至2018年4月8日
受理部门: 36365com
联系电话: 6163637
邮寄地址: 丹东市振兴区九纬路83号
振兴区人民政府
2018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