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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振兴区就业援助月活动总结
2017-03-08  发布者:区人社局

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7年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的通知》文件要求,我们振兴区于2017年1月份正式启动就业援助月活动,在辖区内深入开展对就业困难群体的就业援助工作,努力促进就业困难群体实现相对提高就业质量和相对稳定就业。

一、 领导重视,提高对就业援助月活动的认识

就业是民生之本,安国之策。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下达文件后,我们及时向局分管领导作了汇报,并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为了开展好本次就业援助月动员会议,层层发动,做好宣传、组织落实工作,确保就业援助月活动的顺利开展,有条不紊地开展了就业援助月的各项工作。

二、 精心组织,认真开展好援助月的各项活动

在短短不到一个月的就业援助月活动中,我们制定了就业援助月活动计划,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援助活动,通过街道社区的板报和宣传栏、送宣传册和宣传单到每家每户,收集信息送岗位,把信息送到人。针对就业困难人员年龄大、身体弱、技能低的特点,通过深入用人单位、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了解用人单位的用工需求,宣传再就业优惠政策,动员用人单位提供合适的岗位,广泛采集空岗信息,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争取得到本地区较大企业支持,提供就业岗位。

按照社会保障工作属地化管理原则,在通过家庭申报、社区走访,对辖区内各类就业困难人员逐户进行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建立健全街道、社区从内容到形式统一的专项基础台帐,完善专项统计制度,及时将就业困难人员有关信息录入系统,建立实名制信息库,确保“不漏一户、不漏一人”,做到家庭情况清、就业要求清、培训愿望清、身体状况清。对已实现比较稳定就业且生活得到保障的,及时从援助就业对象中退出,做到有进有退的动态管理和服务。

发挥劳动保障协理员作用,解答政策。街道社区劳动保障机构是开展再就业援助的前沿阵地,向下岗失业人员介绍有关政策,解答他们所关心的再就业和社会保障相关问题,并深入社区走访了解他们在享受再就业扶持政策过程中遇到的困难,认真帮助其解决,切实将再就业援助政策落实到每一名需要帮助的下岗失业人员。

就业是民生之本,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振兴区劳动保障部门要在上级劳动部门和当地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充分发挥就业工作联席作用,共同研究,共同制订,共同实施,为把再就业政策落到实处,作出更大的贡献。

通过这次援助月活动,真正做到了宣传到位。服务措施得当,效果显著,达到了实现就业,稳定就业,我们真情相助的目的。要在今后的就业援助工作中,紧密围绕就业目标任务,积极开拓、努力探索,不断加大就业援助力度,坚持不懈、持之以恒地做好就业援助工作。

 

 

 

 

振兴区就业局 宋慧娟

2017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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