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普惠制民办幼儿园的发展
为解决学前儿童的“入园难”问题,均衡学前教育资源配置,从2015年开始我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制定收费标准等方法,扶持民办幼儿园发展。凡执行政府指导限价,收取保育费在600元以下,可以享受每位幼儿每月200元的补助资金,2015年有5所民办幼儿园纳入政府支持普惠制民办幼儿园范围,2016年又有10民办幼儿园纳入普惠制民办幼儿园范围,近两年共发放补助资金200万元。
振兴区财政局
2016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