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强制性产品认证监督检查信息公示
2017-12-18 发布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丹东市质监局关于开展2017年全市强制性产品认证活动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丹质监发[2017]80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振兴区强制性产品认证监管工作,切实发挥强制性产品认证对质量安全的监督保障作用,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对辖区内的获证企业进行了抽查,2017年监督检查情况如下:
一、 制定方案、动员部署
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注重系统谋划,加强部门联动,广泛开展宣传发动,迅速部署开展工作,组织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并将排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上报。
二、 摸清底数、重点抽查
辖区内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企业共3家,我局对辽宁华隆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为:证书状态、产品一致性以及质量保证能力等方面进行检查。该企业现场提供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证书编号:2012010302561958;初次发证日期:2012年8月16日,本次发证日期:2017年7月17日,产品名称:熔断式隔离器,证书有效期:2022年7月17日。经查,该企业不存在出厂、销售未通过强制性认证的产品,不存在擅自变更获证产品或更换关键部件材料的行为以及冒用认证证书及认证标志的行为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