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振兴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是振兴区人民政府直属部门。
主要职能:
组织起草全区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负责全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按照分级、属地原则,监督监察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安全生产条件和设备设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监督监察重大危险源监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查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
负责组织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根据区政府授权,组织、协调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承担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领导班子及分工
局长:张振家 主持区安监局全局工作。
执法大队队长:玄绪有 受安监局委托辖区所有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安全执法监察。
办公电话:20276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