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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振兴区科技局主要负责全区工业科技推广、农业科技推广、科技市场及成果管理、科技计划立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科学技术普及和知识产权工作,下设振兴区生产力促进中心。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科技发展的方针与政策、拟定全区科技发展规划、政策与法规,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我区科技发展的重大布局与优先领域,推动区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提高科技创新能力。
  二、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优化科技资源配置的措施、合理配置和管理科技三项经费、科技事业费、科技发展基金及科技开发基金。
  三、研究拟定加强应用基础研究,高新技术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高新技术研究发展计划、科技攻关计划的制定与实施、负责星火计划、省、市各类科技立项的申报与指导实施。
  四、负责指导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负责全区专利技术审查、申报和科技成果的鉴定、评审、申报奖励、保密以及科技成果的转化、推广与应用工作,并对科技成果、知识产权进行协调与保护。
  五、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农业科技攻关、农业成果推广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科技下乡与科技扶贫工作。
  六、负责全区科技信息工作,建立健全科技信息咨询与技术服务体系,搞好科技、人才、市场信息的收集、加工和传递。
  七、研究提出优化科技人才资源配置、发挥科技人员积极性及人才成长的相关政策。
  八、负责技术顾问协作工作和科技宣传、科学技术普及和学术交流活动。
  九、负责全区科技工作的检查、指导、考核工作,承办市、区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领导班子及分工

  局长李洪富:主持局党务、政务全面工作。负责企业科技计划实施、科技合作与成果交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副局长刘燕:分管科技成果与技术市场及产学研合作。分管办公室、机关支部、区生产力促进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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