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文化艺术、旅游、文物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法规,研究制定全区文化艺术、旅游、文物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拟定文化艺术、旅游产业政策,推动文化艺术、旅游的产业政策,推动文化艺术、旅游产业发展,规划指导文化、旅游设施建设。
三、归口管理全区性重大艺术活动,指导文艺创作与生产,积极开展群众文化活动,扶植艺术品种;归口管理全区文物、博物、公共图书馆、艺术教育、少儿文化、文化惠民工程等工作。
四、负责全区旅游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促销活动。
五、负责组织区域内旅游资源普查及统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旅游资源开发建设规划;组织指导重要旅游产品设计开发工作;负责全区旅游重点工程招商引资工作。
六、培育和完善全区旅游市场,监督、检查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受理旅游者投诉,维护旅游者和合法权益。
七、负责区域内旅游业的行业管理工作;划分与初评区域内旅游区(点)质量等级,组织区域内三星级以下旅店的星级初评工作;指导和协调全区旅游行业教育及培训工作。
八、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班子及分工
局长:郭素文 负责全面工作
副局长:孙德先 负责旅游工作
文化馆馆长:杨莹
办公电话:25343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