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责调整
(一) 取消的职责
取消已由区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加强的职责
1、加强基础教育工作,以农村为重点,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公共教育资源进一步向农村倾斜,促进教育公平。深入推进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切实减轻中小学生的课业负担,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2、加强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完善民办教育宏观管理的政策措施,规范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3、加强全地区学校的安全工作及综合治理工作,统筹和协调全区中小学学校安全工作。
4、加强体育公共服务,促进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全民健身的职责。
5、加强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改革与发展方针、政策和规划,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拟定全区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起草有关地方性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二) 负责提出全区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确定年度发展计划;拟定教育体制改革实施意见以及教育事业发展重点、规模、结构、速度,指导并协调实施工作。
(三) 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参与拟定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监测全区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按有关规定管理国内外对我区的教育援助、教育贷款;管理区属教育系统的资产。
(四) 负责推进全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全区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统筹管理全区学前教育、小学教育、特殊教育和初中教育工作;指导全区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组织编写和审核基础教育的地方教材,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五) 协调管理全区社区教育工作。
(六) 编制全区语言文字工作规划;负责监督检查汉语语言文字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工作;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普通话测试工作;承担语言文字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七) 组织对全区中小学各类教育工作和扫除青少年文盲工作的督导与评估。
(八) 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及国防教育工作;指导全区学校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统筹管理全区教育系统的外事工作、招商引资工作。
(九) 主管全区教师工作,组织实施各级各类教师师德、业务等培训工作;统筹规划和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十) 负责区属并指导全区基础教育的学籍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幼儿园(所)的审批、登记注册及复核审验工作;负责监督、评估和指导幼儿园的保育、教育工作;协助卫生行政部门检查和指导幼儿园的卫生保健工作;会同建设行政部门制定幼儿园园舍、设施的标准。
(十二)负责户籍在振兴区的社会人员认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工作。
(十三)负责局直属事业单位和区属学校的领导班子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做好局直属事业单位和区属学校党政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奖惩、管理工作;指导区属学校和直属事业部门的党建工作、宣传工作、统战工作、群团工作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十四) 负责全地区学校的生产教育、仪器装备、基本建设的统筹规划、指导管理工作。
(十五)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拟定全区体育工作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
(十六) 研究编制全区体育事业发展规划。
(十七) 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并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和全民健身活动状况的调查。
(十八) 统筹规划全区竞技体育的发展及体育项目的设置与布局;指导体育训练单位开展选材训练工作;组织开展体育科研和反兴奋剂工作。
(十九) 组织全区综合性体育竞赛,组织参加省、市重大体育比赛。
(二十) 负责全区体育社团的资格审查。
(二十一) 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及职能
根据上述职责,区教育局设8个内设机构:
(一)区政府教育督导室
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全区教育督导工作,制定地方教育督导工作制度;组织对全区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情况进行督导、评估、调研,指导全区教育督导工作;对义务教育学校普及提高、素质教育的实施、基础教育等的发展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验收;承担区政府教育督导室的日常工作。
(二)区政府体育局
研究制定全区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指导全区体育工作;负责全区重大体育比赛事务,指导各项体育竞赛活动,负责参加区以上各类体育比赛;组织、指导协调全区教育系统体育活动的开展。
(三)区招生办
负责全区中考、高考、普通高等(中等)学校招生考试的组织工作;资格审查、报名、体检、外语口试、信息采集等;指导考生填报升学志愿,指导监考教师培训工作。
(四)教育局办公室
主要职责:综合协调局机关工作;负责督办落实;收集整理机关文书档案、外事的接待工作;负责教育统计及本局财务管理工作;负责统筹管理和使用区财政下拨给教育系统的教育经费,提出区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预算方案的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投资的政策和规章,负责指导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党务工作;负责和指导全区学校布局调整、硬件装备、信息化建设、勤工俭学和教育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所属单位教育经费和预算外收入的审计和监督工作;负责信访工作,负责全区教育系统信访工作的接待、检查、指导、督办、上级交办重大信访案件的立案、调查、协调工作;负责全区中小学电教仪器的配备以及对各学校进行固定资产的清查、处理;负责教育系统离退休教职工、老干部的管理及办公室车辆管理工作;负责全区的招商引资工作;完成主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基教科
主要职责:综合管理全区的中小学及幼儿教育工作。按照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具体的教学计划,开展各种教育教学活动;指导推动九年义务教育的实施和幼儿教育的发展。统筹规划全区的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工作,拟定职业技术教育和成人教育规划;完成主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人事科
主要职责:负责教育系统人事调配工作,负责幼儿园、小学和初中教师资格的申报、资格的认定和教师职务评聘的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和管理教师的继续教育工作;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负责管理教师的表彰和奖惩工作;完成主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体卫艺科
主要职责:负责管理全区学校体育教育、卫生健康教育
和艺术工作;指导学校开展教育、卫生、艺术教育教学改革;组织全区学生的体育竞赛;指导学校开展法制教育、国防教育及学生军训;完成主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基建安全办
主要职责:协调政府相关部门做好大型基建项目的立项、预算、审批程序以及工程交接后的相关管理工作,并做好相关档案的收集与整理工作;校舍及相关教育教学设施的维修实行报告单制度,负责协调政府相关部门,保证维修的进度和质量;抓好全区学校安全制度建设、安全培训、安全档案管理、安全信息的收集、汇总和上报;负责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协调处理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组织开展学校安全工作检查和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考核评估;完成主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领导班子及分工
孙 戈(党委书记、局长) 负责教育局全面工作、民心网工作。
王晓东(政府助理督学) 负责督学工作
郑媛媛(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分管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干部、机关支部、党群、统战、少先队、关工委、综合治理、信访工作。
亓志军(副局长、体育局局长) 分管体育局、基础教育、干训、师训、教研、科研、学籍、体卫艺工作。
杨心艳(副局长) 分管财务、招生办、审批办、托幼、资助中心、行政服务窗口、装备发行及网络建设工作。
纪蕴格(副局长) 分管人事、基建安全、办公室、法治、营商环境、档案管理、校办及新农村建设工作。
办公电话:20273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