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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关于印发<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振编办发[2015]20号)要求,设立振兴区发展和改革局,并挂物价局,正科级建制,列区政府工作部门。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全区经济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和政策;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提交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二)负责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区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组织拟定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负责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综合管理工作。
  (三)负责区域内企、事业单位及个人投资项目的行政审批工作;负责全区重大项目综合管理工作;拟定全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指导和推进老工业基地振兴和沿江沿海经济带开发。
  (四)负责地区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全区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参与研究农业、工业、服务业等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的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
  (五)负责全区物价管理指导工作和市场价格的动态监测;按照国家、省、市的规定对相关商品价格和收费标准进行监督检查。
  (六)负责全区县级以下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工作。
  (七)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发展和改革局设8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机要、保密、档案、会务、信息等机关日常政务工作;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安全保卫等行政后勤工作;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和机关电子政务的组织实施;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机构编制管理、人事管理、干部培训和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
  (二)项目审批办
  负责本部门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与管理工作;负责解答办理行政审批程序及有关规定的咨询;负责制定和完善本部门行政审批工作的各项制度、审批程序、配套措施等;负责提出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建议;负责申报国家、省、市各项扶持资金及到位资金的监督、检查工作。
  (三)固定资产与大项目科
  负责筛选、确定全区年度重大项目,并提出年度推进工作方案;监测分析全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情况,拟定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研究提出重大项目工作方向、工作计划、工作目标及实施方案;负责全区重大项目和固定资产投资的日常协调、调度、推进和考核工作,组织建立全区项目储备库,做好项目建设管理工作。
  (四)国民经济与社会事业科
  研究提出全区国民经济中长期发展、总量平衡和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组织拟定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参与分析全区经济和社会事业可持续发展的政策措施,统筹协调各项事业的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地方经济发展等重大事项。
  (五)工农交能商事业科
  按规定权限组织申报国家和省、市支持的相关产业投资项目;组织实施相关产业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有关政策,参与分析各行业、各领域的发展需求情况;协调能源开发利用和交通运输发展工作;综合分析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等工作。
  (六)经济体制改革与新兴产业科
  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协调推进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提出高技术产业发展和产业技术进步的规划、政策和相关建设项目;强化高新技术产业化及应用技术的开发与推广工作;做好全区高技术产业、科技发展和国民经济信息化的衔接平衡工作。
  (七)物价局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价格和收费改革的方针政策;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反价格垄断行政执法工作,开展价格公共服务工作;监督检查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以及政策规定的收费标准的执行情况;依法查处各种价格违法行为和案件;受理价格投诉、举报;指导价格方面的社会监督;负责有关商品价格、收费标准的行政执法、行政处罚工作。
  (八)交通办与公路管理所
  负责全区公路畅通提供养护与路政管理保障,促进公路建设、公路养护、路政管理、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公路行业信息管理。制定地方交通中长期规划和行业法规;统筹规划全区公路建设、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养护工作;负责公路灾害抢修与保通、公路绿化、公路命名编号管理;负责辖区内园区、乡、村、屯级公路建设、养护与路政管理工作;公路灾害抢修与保通、公路绿化、公路命名编号管理;负责在施工过程中,按设计标准跟踪检查,抓好质量管理,及时整理归档;做好调查统计,为公路建设决策提供依据。

三、人员编制
  振兴区发展和改革局人员编制7名(均为行政编制)。其中:局长1名;重大项目办主任(正科级)1名,副局长2名(其中1名兼物价局长)。

四、其他事项
  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五、附则
  本规定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领导班子及分工

  局 长:王善利  负责办公室及全面工作。
  副局长:韩 伟  负责固定资产与大项目、文化产业办、铁建办、协助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财务工作。
  副局长:彭悦君  负责经济发展与体制改革综合科、物价工作、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党务工作、主要负责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
  副局长:刘晓霞  负责项目审批办、国民经济与社会事业发展综合科、振兴东北及沿边开发开放办公室。
  公路管理所所长:潘晓彬  负责公路管理所(农村公路路政管理所)、负责公路管理所(农村公路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科)、负责公路管理所(农村公路综合科)。
  办公电话:2027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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